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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的尽头是全民环保意识的觉醒

更新时间:2023-02-10 11:08:11   来源:南阳宛都环卫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两条关于山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典型案例,遴选了以宣传引导为主题的部分典型案例进行分享,供学习借鉴。
文章介绍了通过分类科普中心宣传、引导群众进行垃圾分类。这是一种集生活垃圾分类培训、知识科普、互动游戏、展现生活垃圾分类特色做法与创新举措于一体的多功能垃圾分类科普中心。
这种科普中心的参观对象多为学生。长期、定期地举行参观学习,确实能够使他们从小树立垃圾分类的意识,但效果甚缓。大人们垃圾分类意识更加薄弱,而大人的做法对于孩子的影响才最大。
所以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要做,更要从垃圾分类约束机制、垃圾分类基础设备、资金投入等多方面发展。
面对垃圾分类的法律法规不完善、资金投入不足、公民环保意识薄弱等问题,如何有效地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至关重要。那么应当如何打破瓶颈呢?
1.垃圾分类观念的推广
垃圾分类观念的推广需要相关部门和公众的共同努力。
垃圾分类需要全体公民的环保意识不断增强,环境素养不断提高,更需要政府等部门进行定期的宣传指导,并配合长期的监督工作。
可持续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首先,相关部门需要引导公民自觉意识到垃圾分类积极意义和作用;其次,加强可回收垃圾概念和处理问题等相关知识的普及率,同时辅助相关的经济鼓励和制裁措施,将垃圾分类的观念植入公民意识中。
从校园着手(比如分类科普中心),从小培养孩子的垃圾分类意识,提高即将迈入社会、易于接受新鲜事物的青少年的垃圾分类意识,从而实现分类垃圾桶的真正作用。
2.加大垃圾分类投入
垃圾分类收集是一项持久的社会系统工程。只有形成闭环的资料循环利用,建设完整的社会系统,分类收集才可能拥有持久的生命力。
大范围投放分类垃圾桶只是分类工具的投放,如何合理有效地使用工具才是核心内容。政府应在垃圾分类上加大投入,包括政策引导、技术研究、运输体系完善以及资金投入,逐步建立基础设施、配套设施等垃圾处理硬件,形成可执行、可复制的分类回收系统。
3.多方团体参与
我国社会环境团体数量众多,其影响力和号召力能够媲美国家政府等相关机构,通过这些团体的共同参与,能够完善垃圾分类制度与法规,并广泛推广与实施,来促进垃圾回收以及环境保护体制的健全。
垃圾分类的制度及法规的制定实施工作是国家和社会的事,也是每个人都要担负的责任。除了专门的立法执法机构,公民也可通过媒体以及环保机构等其他一些社会性渠道来参与相关法规的健立和实施。
4.完善监督机制
生活垃圾处理的全面提升需要更完善的生活垃圾管理模式作为支撑。垃圾分类工作涉及到多个责任单位和主体,需要明确各个责任主体的职责,才能使整个垃圾分类体系运行起来,使其职能发挥最大值。
其中主管部门负责垃圾分类工作的政策制定和监督、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安排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物业和社区工作人员对生活垃圾的分类标准、奖惩规则以及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进行宣传;发现屡教不改者上报街道办事处,由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罚,有了这样的监督机制,居民的分类投放垃圾行为才能受到约束,从而遵守规则,落实好垃圾分类工作。